截至2026年8月21日收盘,龙建股份(600853)报收于3.25元,下跌1.52%,换手率1.41%,成交量14.28万手,成交额4606.79万元。
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2.89万元,占总成交额8.31%;游资资金净流入474.1万元,占总成交额10.29%;散户资金净流出856.99万元,占总成交额18.6%。
龙建股份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49.22亿元,同比下降3.17%;归母净利润7368.02万元,同比上升5.35%;扣非净利润7051.49万元,同比上升3.65%;其中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1.22亿元,同比下降4.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585.84万元,同比上升6.7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487.16万元,同比下降0.29%;负债率80.09%,投资收益-70.98万元,财务费用1.76亿元,毛利率15.7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规划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单位的规划管理职责;建立“1+N+X”规划体系,规划期原则上为五年;规定规划编制需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策;要求在规划第三年开展中期评估,第五年开展总结评估,并在重大环境变化时及时调整规划;办法由战略企管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ESG报告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相关事务;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制度规定信息保密、暂缓与豁免披露情形及责任追究机制。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末总资产36,080,237,605.52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34,755,961.8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52%;本期营业收入4,921,817,676.73元,同比下降3.17%;利润总额96,064,651.42元,同比下降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80,231.48元,同比增长5.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514,931.12元,同比增长3.6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4,676,140.78元,同比改善15.9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9%,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7元/股;资产负债率80.09%,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6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2026年上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事项决策运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及后评估报告、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合规管理办法》《规划管理办法》等制度修订和制定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6年半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11.9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114.2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1.26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转回1.48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87.91万元;本次计提减少公司同期合并利润总额79,118,961.09元。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85,660,377.37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922,119,078.22元,主要用于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国道丹阿公路改扩建工程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64,211.9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有效执行,无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会秘书闫泽滢先生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变动调整,闫泽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闫泽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其工作已妥善交接;在未正式聘任新董事会秘书前,由公司董事长宁长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29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解除质押数量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的37.83%,占公司可转债总比例的12.9%;本次解除质押后,建投集团质押可转债数量由3,410,000张减少至2,120,000张,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为62.17%,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为21.2%;截至公告日,上述质押行为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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