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1日收盘,兴森科技(002436)报收于35.35元,上涨4.55%,换手率8.31%,成交量126.15万手,成交额44.11亿元。
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3亿元,占总成交额8.23%;游资资金净流出4227.19万元,占总成交额0.96%;散户资金净流出3.21亿元,占总成交额7.28%。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8.95万户,较3月31日增加14.21万户,增幅为96.4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5万股减少至5872.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9.92万元。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40.38亿元,同比上升17.86%;归母净利润1.11亿元,同比上升283.27%;扣非净利润1.25亿元,同比上升166.9%;其中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2.2亿元,同比上升20.2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176.3万元,同比上升371.5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657.2万元,同比上升142.4%;负债率64.55%,投资收益-654.48万元,财务费用7896.53万元,毛利率20.95%。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037,832,294.13元,同比增长17.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507,734.74元,同比增长283.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4,745,879.46元,同比增长166.9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40,926.52元,同比上升101.68%;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7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3%;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6,646,355,835.14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38,520,201.2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43%;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调整子公司激励事项、拟放弃优先购买权、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以及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等议案;公司拟0元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对广州兴森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计1亿元认缴出资额的实缴出资义务;拟放弃国资股东所持广州兴森约13亿元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9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审议《关于拟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日;会议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会议室。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等内容;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2026年半年度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948,619.79元,包括信用减值损失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计入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告期间。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62,619,915.09元,全部用于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刚性电路板;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854,991.82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307,300.00元,累计投入259,406,600.00元,投资进度为98.78%。
以0元受让广州兴森员工持股平台合计1亿元认缴出资额的实缴出资义务;拟放弃广州兴森国资股东合计约13亿元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广州兴森的控制权,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及公司经营;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湖南源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兴盛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珠海兴森半导体有限公司、广州兴森半导体有限公司、北京兴斐控股有限公司等;往来款项性质为借款,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合计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205,384.93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0,538,145,860.73元,负债合计5,915,685,774.3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622,460,086.35元;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037,832,294.13元,净利润为-5,595,585.2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507,734.74元。
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36个月内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
取得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90%,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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