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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福星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截至2026年8月19日收盘,福星股份(000926)报收于2.1元,下跌2.33%,换手率1.52%,成交量23.88万手,成交额5055.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9日主力资金与游资均呈净流出,合计流出约127.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27.59万元。
  • 违规处罚提醒:8月18日公司及董事长谭少群、总经理冯东兴等四名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 公司公告汇总:全资子公司拟将5.44亿元债务转移至鼎中地产,自8月11日起天立不动产退出原借款合同关系;控股股东福星集团5754万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占公司总股本3.61%。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1.46万元,占总成交额1.22%;游资资金净流出66.13万元,占总成交额1.31%;散户资金净流入127.59万元,占总成交额2.52%。

违规处罚提醒

监管公告

8月18日福星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少群、总经理冯东兴、副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俊秀、非独立董事肖永超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署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天立不动产(武汉)有限公司与武汉鼎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签署《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自2026年8月11日起,原借款合同项下天立不动产的全部还款义务转移至鼎中地产,天立不动产退出原借款合同关系,不再承担还款责任。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拟签署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的公告

2024年6月26日,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天立不动产(武汉)有限公司与武汉鼎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确认天立不动产欠款543,639,900元。现三方拟签署《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自2026年8月11日起,该债务全部由鼎中地产承担,天立不动产退出原合同关系,不再负有还款义务。鼎中地产关联方将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及抵押担保。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股东福星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本次冻结股份合计57,540,000股,占福星集团所持股份比例17.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1%。其中35,000,000股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冻结,22,540,000股由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冻结,均为前期已质押股份的司法再冻结。截至公告日,福星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57,540,000股。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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