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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XD江苏索新发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截至2026年8月19日收盘,XD江苏索(600746)报收于6.57元,下跌2.38%,换手率1.04%,成交量12.12万手,成交额8037.0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1.17万元,占总成交额9.84%。
  • 公司公告汇总:江苏索普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50,352,865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用于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和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1.17万元,占总成交额9.84%;游资资金净流出457.8万元,占总成交额5.7%;散户资金净流入1248.97万元,占总成交额15.54%。

公司公告汇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江苏索普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50,352,865股A股股票,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国资委批复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募集资金将用于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江苏索普拟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即350,352,865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均为现金认购。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增醋酸乙烯及碳酸二甲酯产能项目。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获镇江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江苏索普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主体资格,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国资监管部门批复,募集资金将用于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江苏索普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用于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和2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交易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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