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9日收盘,莱尔科技(688683)报收于28.4元,下跌14.64%,换手率2.31%,成交量3.72万手,成交额1.12亿元。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19.59万元,占总成交额9.98%;游资资金净流入1312.46万元,占总成交额11.7%;散户资金净流出192.87万元,占总成交额1.7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543.0户,较3月31日增加1037.0户,增幅为23.0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58万股减少至2.9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10.21万元。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7.05亿元,同比上升83.43%;归母净利润2530.8万元,同比上升26.97%;扣非净利润2482.74万元,同比上升39.57%;其中第二季度主营收入3.92亿元,同比上升78.9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131.84万元,同比上升22.0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96.02万元,同比上升22.59%;负债率36.09%,投资收益15.25万元,财务费用227.53万元,毛利率17.01%。
公司总资产2,121,493,050.1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09,732,609.2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5%;营业收入704,934,916.30元,同比增长83.43%;利润总额31,855,245.45元,同比增长43.08%;归母净利润25,308,014.04元,同比增长26.97%;扣非净利润24,827,388.32元,同比增长39.57%;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549,766.60元,上年同期为920,808.4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0%,同比增加0.13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16元/股,同比增长23.0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72%,同比下降0.44个百分点。
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全部议案获全票通过;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拟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事宜等议案;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不超过48,329,34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963.02万元,用于新能源涂碳箔项目、功能性特种涂层箔材建设项目、创新技术中心、数字化平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6年9月4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审议10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7日,登记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1年和2022年募集资金项目均已结项,节余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已注销;2025年募集资金余额为50,578,331.31元,部分用于募投项目投入及现金管理;报告期内未发生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但进行了现金管理并获取收益;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0,493.49万元,同比增长83.43%;归母净利润2,530.80万元,同比增长26.97%;研发投入3,330.16万元,同比增长67.95%,累计获专利390项;持续推进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核心业务发展,规范治理,加强投资者沟通,并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0.80元(含税)。
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要,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并签署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长城证券承接;长城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赵宇、彭俊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2022年和2025年分别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分别为117,475,061.59元和153,816,994.29元,均已到账并存放于专户;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发生变更,存在实际投入与承诺投资总额差异;2022年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项目仍在建设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入并披露账户余额。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鉴证报告;该明细表按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编制;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述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本报告仅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