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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本次资产划转已适用税务部门认定的税务处理方式

证券之星消息,博汇股份(300839)08月1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根据贵公司2026年3月发布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增资的公告》,贵公司将环保芳烃油装置及相关配套和附属设施涉及的业务调整至全资子公司宁波起航新材料有限公司主体下开展,相关资产、负债等划转至起航新材料,并以划转的净资产对起航新材料进行增资。贵公司划转的资产是否缴纳了增值税?是否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

博汇股份回复:您好,本次资产划转已适用税务部门认定的税务处理方式,相关税务事项已处理完毕,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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