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3日收盘,上港集团(600018)报收于5.1元,下跌0.39%,换手率0.15%,成交量34.93万手,成交额1.78亿元。
8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4.01万元,占总成交额2.72%;游资资金净流入754.74万元,占总成交额4.24%;散户资金净流出270.73万元,占总成交额1.52%。
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3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31,601,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二是同意解除与同盛集团签署的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并签署终止协议;三是同意公司及尚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向同盛集团租赁洋山四期码头经营性资产,并签署租赁合同。相关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上港集团与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签署《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委托经营管理之终止协议》,终止2017年12月签署的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同盛集团将在终止协议生效后退还5亿元履约保证金。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上港集团与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洋山四期码头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租赁洋山四期码头经营性资产,租赁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为7.80亿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限。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董事会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部分197名激励对象合计28,826,670股可解除限售,6名激励对象部分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26,826股;预留授予部分27名激励对象合计1,613,400股可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办理信息披露及登记手续。
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203名激励对象中,197人考核达标,合计28,826,670股可解除限售;6人部分未达标,对应股票将被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27名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合计1,613,400股可解除限售。本次合计可解除限售31,601,92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公司层面业绩方面,2022年和2023年相关指标均已达标。
上港集团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3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601,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包括2023年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科技创新投入占比及母港集装箱吞吐量均满足条件;个人绩效考核已完成,相关股票将按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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