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2日收盘,明阳科技(920663)报收于13.03元,下跌0.61%,换手率1.16%,成交量7447.0手,成交额967.39万元。
8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1.95万元,占总成交额15.71%;游资资金净流入55.54万元,占总成交额5.74%;散户资金净流出145.7万元,占总成交额15.06%。
明阳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250,596.85元,同比增长10.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466,108.21元,同比增长33.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689,259.75元,同比增长33.4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815,784.15元,同比大幅增长413.78%;资产总计516,657,958.58元,较上年末下降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5,169,433.68元,较上年末下降0.22%;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股,同比增长33.3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03%,较上年同期的8.10%有所提升;公司拟进行半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公司控股股东为王明祥,实际控制人为王明祥、沈培玉、沈旸,合计控制公司68.88%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5,323,178.4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2,642,451.78元;公司拟以总股本133,552,5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49,314.75元;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实际分派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结果为准。
明阳科技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证券事务代表》及《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等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其中权益分派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议案无需提交;沈旸辞任董事会秘书,继续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聘任倪超超为新任董事会秘书,张磊为证券事务代表。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0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中国结算系统进行。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因沈旸先生兼任董事、副总经理,不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公司聘任倪超超先生为新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任职生效日期为2026年8月12日;倪超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股,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经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聘任无异议。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张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自2026年8月12日起生效;张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680股,占公司股本的0.0911%,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原证券事务代表倪超超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该职务,仍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持有公司股份5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419%,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本次人员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净额为12,755.3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项目11,749.4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155.39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0.00万元;公司已于2026年6月完成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或暂时补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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