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2日收盘,*ST沐邦(603398)报收于10.7元,上涨4.7%,换手率1.49%,成交量6.44万手,成交额6862.34万元。
8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5.16万元,占总成交额3.14%;游资资金净流入309.23万元,占总成交额4.51%;散户资金净流出94.07万元,占总成交额1.37%。
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为1.46亿元,总资产28.56亿元,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占比较高,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2亿元;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为-20,000万元至-17,000万元,净资产存在为负的风险;已完成董事会换届、子公司管理调整、制度重建及预重整管理人共管等内控整改;年审会计师认为相关内控缺陷影响已消除;资产减值测试采用收益法或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法,会计师执行核查并复核评估结果,认为减值测试审慎合理。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采用收益法评估可收回金额;测试基于行业需求复苏、产业链价格企稳等假设;评估认为资产组认定及评估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键参数具备合理性;提示若假设不成立或企业进入破产清算,资产可收回金额可能显著低于测试结果。
自2026年7月10日以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34起,涉案金额合计1,736.79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91%;其中劳动仲裁26起,涉及金额约467.89万元;其他案件8起,涉及金额约1,268.90万元;公司均处于被告/被申请人地位,部分案件已导致子公司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冻结;相关诉讼尚未全部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对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该评估报告进行复核;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方法,评估结论为15,463.85万元;复核结论认为原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规和评估准则要求,评估方法恰当,程序完整,假设合理,评估结论基本合理。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一期生产线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4,129.00万元,二期为34,321.00万元,合计48,450.00万元;评估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法;未考虑控股股东预重整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收入确认等方面实施系统性整改,相关内控缺陷已于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新制度并有效运行;年审会计师确认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影响已消除,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资产减值测试采用收益法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可收回金额,并结合行业趋势和公司现状进行审慎评估;会计师对资产减值测试进行了复核,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复核;收入真实性核查覆盖超九成收入,认为收入确认真实、准确。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对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该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结论认为原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要求,评估方法恰当,程序完整,假设合理,评估结论基本合理。
2026年1月23日,梧州市人民政府下发行政决定书,责令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退回2.7亿元财政补助款,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退回2.4亿元项目建设扶持款并支付5100万元违约金;公司正研究决定书内容,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并将审慎评估资金安排,争取妥善处理相关事项。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内蒙古沐邦兴材新材料有限公司5000吨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生产线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方法,评估结论为15,463.85万元;评估范围为该项目涉及的长期资产组,账面净额15,448.08万元;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4月25日。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对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该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复核范围包括评估报告的合规性、评估方法、程序、依据及假设等;复核结论认为原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评估方法恰当,程序完整,假设合理,评估结论基本合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