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7日收盘,拓日新能(002218)报收于4.1元,下跌0.97%,换手率3.09%,成交量42.81万手,成交额1.74亿元。
8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42.45万元,占总成交额5.98%;游资资金净流出1306.36万元,占总成交额7.49%;散户资金净流入2348.81万元,占总成交额13.47%。
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向交通银行渭南分行及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授信与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全体董事属被保障对象,回避表决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补选胡春学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深交所审核;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6年8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审议事项包括《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补选胡春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4日,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2026年8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部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薪酬制度修订强化薪酬与公司业绩匹配;审计、提名、战略三个委员会工作细则在会议频率、通知时限等方面作出调整。相关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万元,保费总额不超过2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授权经营层办理投保及后续续保或重新投保事宜。
董事会审议通过补选胡春学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胡春学已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并通过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其将接任原独立董事宋萍萍担任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且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审议。
董事会提名胡春学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参选;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或公开谴责处罚,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胡春学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未因证券期货犯罪被处罚,不属于被禁入或被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人员;承诺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时及时辞职。
公司赎回中国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新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认购5000万元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期限至2026年10月8日。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公告列示了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历史情况。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提供两项担保:一是为陕西拓日向交通银行渭南分行申请的最高额6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二是为陕西拓日向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29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0177.2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24%,无逾期担保。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财务信息审核与披露、内部控制监督,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定期召开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内控评价等事项;公司内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履职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与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检查实施情况,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形成书面记录报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结构;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每人每年8万元(含税);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公司每年复核并调整薪酬制度;若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拔标准与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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