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永杉锂业新发布《永杉锂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2026年8月7日收盘,永杉锂业(603399)报收于15.5元,下跌1.21%,换手率11.13%,成交量57.04万手,成交额8.8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804.06万元,占总成交额6.53%。
  • 公司公告汇总:永杉锂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期由18个月调整为36个月,并与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二,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804.06万元,占总成交额6.53%;游资资金净流出317.91万元,占总成交额0.36%;散户资金净流入6121.97万元,占总成交额6.89%。

公司公告汇总

永杉锂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期的议案》,同意将限售期由18个月调整为36个月;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关联董事杨希龙、赵传卿回避表决,两项议案均获得5票赞成。

永杉锂业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二,将认购方本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由原定期限调整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调整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期,并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意上述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永杉锂业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期的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由“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调整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本次调整不构成重大变化,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杉锂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