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博汇股份(300839)08月0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定增撤回之后是否需要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提交定增申请?
博汇股份回复:您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交易所认为上市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后,上市公司可以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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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