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5日收盘,江南新材(603124)报收于118.7元,上涨7.73%,换手率9.03%,成交量7.01万手,成交额8.14亿元。
8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3亿元,占总成交额12.7%;游资资金净流出118.63万元,占总成交额0.15%;散户资金净流出1.02亿元,占总成交额12.55%。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亿元,拟用于高纯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和液冷散热模组及配件建设项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议案,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具体召开时间由董事长确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短期内每股收益下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已制定加强研发、提高盈利能力、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应对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合理,募集资金拟用于高纯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液冷散热模组及配件建设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本次发行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7.01万元,累计使用20,361.52万元;专户余额1,318.98万元,部分用于现金管理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5,357.50万元变更投入“铜球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因建设期未完成,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开披露信息一致。
公司承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公司自查确认,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公司制定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综合考虑经营发展、盈利水平、现金流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提议中期分红;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用于高纯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投资74,982.6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4,462.00万元,建设期3年,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约48亿元)和液冷散热模组及配件建设项目(投资90,919.9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5,538.00万元,建设期3年,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约32亿元);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和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用于高纯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和液冷散热模组及配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增加,短期内可能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后续按规定置换;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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