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4日收盘,*ST高科(600730)报收于10.28元,下跌2.56%,换手率2.37%,成交量13.93万手,成交额1.42亿元。
8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51.69万元,占总成交额15.89%;游资资金净流入1063.4万元,占总成交额7.5%;散户资金净流入1188.29万元,占总成交额8.39%。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中国高科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6年8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免去董事职务、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国高科于2026年8月3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免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代行董事长商小路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中国高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所有议案获全票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豁免会议通知时限、提名于增彪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沈旭皓为联席经理兼首席运营官、确认孙维佳、杨薇薇及沈旭皓2026年薪酬方案、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潘睿莹为证券事务代表,并提请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高科将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3日。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孙维佳女士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杨薇薇女士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将对上述议案单独计票。
中国高科董事会于2026年8月4日收到杨薇薇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报告;同日公司召开职工大会,选举杨薇薇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杨薇薇符合任职资格,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企业担任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本次选举后,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会总人数二分之一。
中国高科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于增彪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于增彪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当选后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董监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中国高科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潘睿莹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潘睿莹199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爱慕股份、金房能源董事会办公室,具备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
中国高科董事会提名于增彪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专业博士学位及副教授以上职称,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且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中国高科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沈旭皓为公司联席经理兼首席运营官(COO),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沈旭皓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董监高无关联关系。
于增彪声明具备中国高科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专业博士学位及副教授以上职称,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中国高科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提名于增彪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选举其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告同时披露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信息。
中国高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于增彪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核,于增彪具备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为会计专业人士,具有相关履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性;未发现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或被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并已取得上交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中国高科因发展需要,自2026年8月17日起办公地址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座17层;同步启用临时投资者联系电话13121990836,原电话010-62575346停止使用;公司将另行公告正式投资者联系电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中国高科与海南省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深圳芯能半导体项目的独家谈判保证金协议》,支付5000万元保证金;公司在决定不予投资后,已通过催款函、律师函等方式要求退还,截至公告披露日对方仍未退回;公司已组织法律团队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如该笔保证金长期无法收回,公司将进行减值测试,可能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若最终无法收回,将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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