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30日收盘,中鼎股份(000887)报收于16.8元,下跌1.29%,换手率1.56%,成交量20.55万手,成交额3.46亿元。
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77.11万元,占总成交额9.47%;游资资金净流入3188.48万元,占总成交额9.21%;散户资金净流入88.63万元,占总成交额0.2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夏迎松、易善兵、何仕生、陈增宝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正堂、唐玮、陈忠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0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议案。其中,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进行修订,主要涉及董事会构成及副董事长设置表述调整。修订后条款明确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事宜。除该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忠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张正堂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丧失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陈忠家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判断。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唐玮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利益冲突,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正堂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机构禁止任职的处罚。
唐玮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其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纪检监察相关规定,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监管机构处罚,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唐玮承诺将勤勉履职,确保独立性,若丧失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名夏迎松、易善兵、何仕生、陈增宝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正堂、唐玮、陈忠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其中唐玮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职资格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华创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东莞华众鑫科技有限公司、华众鑫(嘉兴)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用于银行授信及相关业务,担保有效期自实际发生之日起1年。安徽华创股东王鹍将提供反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被担保方中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存在担保风险。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七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6,489,747元。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党建作用。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研发、密封件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章程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条件,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程序。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