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30日收盘,金海通(603061)报收于243.98元,下跌9.67%,换手率5.04%,成交量4.38万手,成交额11.1亿元。
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642.34万元,占总成交额4.18%;游资资金净流出5902.18万元,占总成交额5.31%;散户资金净流入1.05亿元,占总成交额9.5%。
宁波旭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7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金海通239,598股,占总股本0.2754%;减持后持股比例由5.2753%降至4.9999%,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本次减持系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旭诺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2,568,898股,占总股本2.9528%,减持价格区间249.63–335.07元/股,减持总金额737,039,669.74元;减持完成后持股比例为4.9999%,不再为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减持情况与披露计划一致,未提前终止。
旭诺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金海通4,589,498股(5.2753%),7月29日减持239,598股后持股降至4,349,900股(4.9999%),触及5%持股比例刻度;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近六个月内存在二级市场买卖情形。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金海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尚需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诉讼、行政处罚或影响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确认金海通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万元,用于上海澜博半导体设备制造中心建设、半导体先进装备技术研发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内核会议已审议通过,认为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金海通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万元,用于上海澜博半导体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半导体先进装备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芯片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
金海通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用于半导体先进装备智能制造及创新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债券评级为AAsti,评级展望稳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金海通于7月29日收到上交所通知,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已被受理;该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