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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泰:公司不存在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证券之星消息,新宏泰(603016)07月2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关注到近期市场有关于公司财务数据及ST风险的讨论。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特向公司求证以下事项:1.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确定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3条等规定,公司自查后是否确认不存在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3.截至目前,公司是否收到交易所关于财务数据的监管问询或关注函?烦请公司就上述三点予以明确核实并回复,谢谢。

新宏泰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了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详见《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公司不存在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3、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交易所关于财务数据的监管问询或关注函。在此建议您要以公司公告为准,认真研判,作出合理谨慎的投资抉择,对于网上的各类消息不要偏听偏信,不信谣不传谣。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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