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四川美丰(000731)07月2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目前化肥的销量和价格双双下降。目前的困境暂时看不到解决的方法,管理层。推动目前公司的任何事物都非常缓慢。这根源是什么?
四川美丰董秘: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正全力做好主业提质增效相关工作,积极规划转型升级战略布局。未来若有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实施,公司会及时公告。谢谢!
投资者:投资者普遍担忧,若长期不做市值维护,会进一步削弱公司再融资、产业并购的资本市场形象,请问管理层有无相关预案?
四川美丰董秘:投资者您好!市值管理是一项长期战略行为,股价和市值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股价市值表现,将秉持以提高公司内在价值为核心,积极推动公司向好发展。未来若有新的工作计划将及时公告。谢谢!
投资者:6. 【战略转型】关于“十五五”规划与落地效率公司披露了“十五五”规划布局煤化工、新材料转型赛道,但目前仅停留在调研阶段,无明确投资额与时间表。过往转型节奏缓慢多次错失窗口期,管理层将建立怎样的硬性考核机制来倒逼转型事项高效落地,避免再次贻误生存时机?
四川美丰董秘:投资者您好!1.按照监管要求,公司在与投资者交流中不得透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涉及未来重大项目投资额和时间表等事项具有不确定性,不属于应披露信息。2.公司将结合政策环境、行业周期、市场需求及资源禀赋等因素,经充分遴选、审慎论证后稳妥推进相关工作。谢谢!
投资者:您好,7月20日晚间A股三十家上市公司集中发布回购增持方案,全市场积极响应国家维稳政策、彰显企业价值自信。四川美丰作为正宗央企平台,账面现金流充沛、财务质地稳健,完全具备回购条件。 当前全市场国企、民企纷纷主动担当,唯独公司始终保持静默,股价长期随波逐流、持续低估。请问公司是否对自身未来发展缺乏信心?恳请管理层紧跟政策大势,拿出央企担当,启动股份回购提振估值、回报长期股东。
四川美丰董秘:投资者您好!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股价市值表现,未来若有新的工作计划将及时公告。谢谢您的建议!
投资者:您好,前次股东大会高额反对票,可见中小股东对公司现状意见极大。公司手握巨额闲置资金、股价破净,亟需股份回购稳定市值。缪炜欧股东持股达标具备提案资格,盼其牵头提交回购议案。想咨询:该提案提交后,公司是否会按章程安排股东大会审议,保障所有股东正常投票行使权益?
四川美丰董秘:投资者您好!1.《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权利有明确清晰规定,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中关于股东行使权利的相关规定。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履行股东会召集、召开、议事和表决程序,公平诚信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落实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谢谢!
投资者:您好,此前您提示事项参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烦请结合法条、公司章程条款逐一答复:1、股东持股3.24%,是否可书面提请董事会开展股份回购?2、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收到该类提案后,需多久审议并公告?3、若董事会搁置提案,该股东能否在规定时限提交股东大会临时议案?请标注对应章程条款编号,便于股东核对,不用再让投资者自行查阅法规。希望不要应付每次股东提出的质疑!
四川美丰董秘:投资者您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权利有明确清晰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应当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关于股东行使权利的规定与《公司法》的规定内容一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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