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金冠股份因中标金额披露不准确收警示函,近1年无研报覆盖

来源:证券之星APP 2026-07-27 13:00:30

证券之星消息,7月24日金冠股份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项目中标金额披露不准确,更正前后差异金额为9,528.66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37.76%,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吉林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邬劲松、副董事长张艳利、总经理马丹阳、董事会秘书吴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1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近1年,金冠股份无研报覆盖。

金冠股份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43亿元,同比下降46.86%;归母净利润-3056.27万元,同比下降449.78%;扣非净利润-3507.67万元,同比下降128.55%;

金冠股份(300510)主营业务:智能电网设备业务、新能源充换电业务和储能业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冠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