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24日收盘,杭电股份(603618)报收于24.64元,较上周的27.9元下跌11.68%。本周,杭电股份7月20日盘中最高价报29.44元。7月21日盘中最低价报23.66元。杭电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170.35亿元,在电网设备板块市值排名19/12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052/5200。
7月23日杭电股份发生23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6177.17万元,折价12.7%。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杭电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合规性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6年7月20日,公司最近三年未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情形;公司或现任董事、高管最近一年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7,986.00万元,用于“光纤预制棒、石英母材与新型光纤研发与制造超级工厂建设项目”和“年产3万吨人工智能用高端电子电路铜箔项目”,分别由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周期均为1.5年。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核心产品市场份额,增强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但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提请召开。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测算,预计短期内可能摊薄每股收益。为此,公司提出加快募投项目进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利润分配等填补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对履行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在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符合条件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董事会将根据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确定差异化分红比例,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年内未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募集资金,因此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亦无需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确认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认为公司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合理,有利于持续发展,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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