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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长春高新(000661)7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21.96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截至2026年7月23日收盘,长春高新(000661)报收于78.36元,上涨1.19%,换手率4.68%,成交量18.69万手,成交额15.0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21.9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608.5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286.57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长春高新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系列议案,拟向金赛药业不超过256名核心骨干授予53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1.30%,授予价格38.08元/股,考核期为2026–2028年,以金赛药业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及资产负债率为业绩指标。
  • 公司公告汇总:金赛药业注射用GenSci136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境内临床试验申请获国家药监局受理,该药为自主开发的BAFF/APRIL双靶点生物制品1类新药。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7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21.9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3608.53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2286.57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高新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长春高新将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B座27层报告厅,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1日;会议将审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实施程序、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及财务税收规定等内容;激励标的为公司A股普通股,面向控股子公司金赛药业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实施;需经董事会、长春新区国资局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对授予、解除限售、变更、终止等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并明确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的处理方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对象仅限于金赛药业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人员,不包括长春高新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以金赛药业2026–2028年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为考核指标,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决定解除限售比例。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高新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金赛药业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不超过256人,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总部人员;拟授予限制性股票531.50万股,占总股本1.30%,其中首次授予497.50万股,预留34.0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8.08元;设三年限售期,分三期解除限售,分别占比40%、30%、3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金赛药业2026至2028年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及资产负债率等业绩考核目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春高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为金赛药业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总部人员,符合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长春高新确认: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也不包括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未在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期限售期不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不超过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发表专业意见,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长春高新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531.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其中首次授予497.50万股,预留34.00万股;激励对象为金赛药业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不超过256人,授予价格为38.08元/股;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业绩考核以金赛药业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为指标;本计划尚需国资局批准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长春高新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53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0%,其中首次授予497.50万股,预留34.00万股;激励对象为金赛药业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不超过256人,不含公司董事、高管及总部人员;授予价格为38.08元/股;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以金赛药业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为业绩考核指标;本计划尚需国资局批准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注射用GenSci136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长春高新控股子公司金赛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其申报的注射用GenSci136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受理,拟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SLE);该药物为自主开发的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新药,采用BAFF/APRIL双靶点作用机制;非临床研究显示其具有良好的药理活性、体内暴露特征和安全性;此前该药物已在多个适应症上获国内外临床试验批准;本次申请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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