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22日收盘,海菲曼(920183)报收于27.0元,下跌1.89%,换手率1.75%,成交量1972.0手,成交额537.83万元。
7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44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27.4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7.13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和《关于与天津鸿讯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字号及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不涉及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无偿授权天津鸿讯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使用“海菲曼”字号及三项注册商标(第25类、第35类、第41类),用于俱乐部名称变更、球衣印制及赛事宣传;鸿讯通实际控制人孙靖怡为公司核心员工,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对公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该事项已获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无偿授权天津鸿讯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使用“海菲曼”字号及注册号为33469231(第25类)、33476630(第35类)、33474203(第41类)的注册商标,用于体育赛事相关宣传;鸿讯通实际控制人孙靖怡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核心员工,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申港证券认为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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