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21日收盘,ST长方(300301)报收于3.41元,上涨0.59%,换手率1.4%,成交量11.02万手,成交额3723.45万元。
7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4.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138.7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293.47万元,占总成交额0.0%。
2026年7月20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和《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计差错更正系根据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认定情况,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更正后财务信息能更公允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同步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控股子公司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导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现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更正涉及销售费用、应收账款、利润总额、净利润、商誉等多个科目,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其中2020年利润总额由-14,532,418.02元调整为-160,261,311.7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37,844,476.44元调整为-186,822,600.05元。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内容,公司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更正。本次更正涉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商誉减值、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未分配利润等项目。更正后,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由-379,623,504.84元调整为-874,875,592.4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控股子公司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导致2020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现根据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更正。本次更正调减净利润149,104,706.66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57,407,611.19元,并调整销售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商誉等多项科目。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控股子公司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对2020年、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且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符合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2026年7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申请。但由于公司2023至2025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5年审计报告存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撤销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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