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21日收盘,联瑞新材(688300)报收于135.3元,上涨11.09%,换手率5.72%,成交量13.82万手,成交额17.36亿元。
7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45.49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71.7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217.24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31日。本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共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单独计票。会议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6日17:30,可通过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朱恒源声明被提名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承诺将依法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凡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或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有会计学博士学位,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宿东君声明被提名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本人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并已通过资格审查和相关培训。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冬、李长之、唐芙云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恒源、吴凡、宿东君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独立性,未持有公司股票,与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亦符合任职资格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人李晓冬提名宿东君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及兼职情况,确认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已核实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且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吴凡声明被提名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并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李晓冬、李长之、唐芙云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恒源、吴凡、宿东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方式为累积投票制。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换届完成前继续履职。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朱恒源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股东单位或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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