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20日收盘,长电科技(600584)报收于76.99元,下跌9.94%,换手率11.28%,成交量201.9万手,成交额162.84亿元。
7月20日长电科技(600584)收盘报76.99元,跌9.94%,当日成交162.84亿元;前10个交易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95.02亿元,融资余额累计减少12.14亿元,融券余量累计增加1.79万股;近90天内9家机构给出评级,其中买入评级8家、增持评级1家,目标均价54.14元。
7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26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15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7.11亿元。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三项议案,均获10票同意,关联董事梁征、马岳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认为,该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了合法合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得实施或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明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涵盖2026–2028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及研发创新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高技能人才及业务骨干;个人行权比例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明确激励计划管理机构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及财务会计与税务处理;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两个完整年度内累计授予权益不超过总股本3%,有效期内标的股票总量不超过总股本10%;规定授予与行权程序、特殊情形处理方式及信息披露要求。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拟授予股票期权1,789.41万份,占总股本1.00%,无预留权益;激励对象580人,含董事、高管、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及外籍员工;行权价格36.89元/份;股票期权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等待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分三期行权,比例为33%、33%、3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净资产现金回报率、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类别由“科技人才、技术人才”调整为“科研骨干人员、高技能人才”,其中科研骨干人员占比提升至40.90%;对标企业调整规则修改为考核期内因重大变化可由董事会剔除或更换样本;授予时间由2026年3月调整为8月,相应调整各年度费用摊销分布。
拟授予不超过580名激励对象1,789.41万份股票期权,占总股本1.00%;行权价格36.89元/份;行权条件包括2026–2028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分别不低于20.3%、20.4%、20.5%,利润总额较2024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提升,并完成研发创新任务;计划有效期不超过60个月,需经国资委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合计授予1,789.41万份股票期权,占总股本1.000%;激励对象共577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高技能人才及业务骨干;梁征获授10.00万份,袁燕获授7.50万份,马岳获授6.50万份;全部激励对象获授总量未超过总股本1%,全部有效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总股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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