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7日收盘,新特电气(301120)报收于13.31元,下跌4.11%,换手率4.07%,成交量8.96万手,成交额1.23亿元。
7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1.13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280.8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0.32万元。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谭勇、宗宝峰、陈培智、赵云云、朱彦臣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舒东、赵贺春、金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等事项,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50号。会议将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同时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该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实行单独计票。
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新增股份1,684,800股已于2026年6月2日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371,441,055元变更为373,125,855元,股份总数相应变更;《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已作相应修改,其他条款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董事会提名金涛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且未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或禁入措施;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会提名舒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金涛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也未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机构中任职,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其他监管规定;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已签署声明。
董事会提名赵贺春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禁入或公开认定,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舒东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判断。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涛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赵贺春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赵贺春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新特电气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名谭勇、赵云云、宗宝峰、陈培智、朱彦臣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舒东、赵贺春、金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现任独立董事王少华、蒋剑平将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离任。
公司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交易行为;制度明确适用范围,排除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固定收益类保本投资等情形;规定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明确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权限,要求建立内控机制、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审计监督与责任追究。
公司章程于2026年7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与范围、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与公告方式、合并分立减资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373,125,855元,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与表决程序,独立董事职责,利润分配原则及现金分红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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