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7日收盘,XD京能电(600578)报收于5.2元,下跌2.44%,换手率2.1%,成交量140.29万手,成交额7.49亿元。
7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60.4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638.0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1322.4万元,占总成交额0.0%。
2026年7月16日,京能电力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预案、报告等事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拟用于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乌兰察布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收购十堰热电40%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京能集团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且不高于25亿元。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等议案。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30日。会议审议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共10项,涉及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续聘审计机构等内容。其中,除议案6和议案10外,其余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具备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拥有注册会计师1,361名,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21.64亿元,为30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包括10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项目合伙人李杨、签字注册会计师古伟涛、质量控制复核人金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处罚,且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91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披露了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影响的测算结果。公告基于不同业绩假设,分析了发行后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被摊薄的情况,并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政策等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参与认购,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京能集团持有的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双方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标的资产以202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值为73,943.09万元,交易价格以此为基础确定。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监管规定,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满五个会计年度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无募集资金行为,前次募集资金到账已超五年且使用完毕,因此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构成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件生效协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追溯调整202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等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委员会认为公司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包括京能集团参与认购及收购其持有的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相关协议内容合法合规,决策程序有效。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次发行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注册。会议还审议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事项。
京能电力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乌兰察布京大1500MW“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十堰热电40%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各项目已取得或正在办理立项、环评及土地手续。本次发行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到位后实施。收购完成后,十堰热电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现金99,198,400.00元购买京能东风(十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合并双方均受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合并日为2025年12月3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多个项目,资产总计由95,294,881,367.51元调整为95,931,192,662.18元,未分配利润减少123,218,703.20元。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调整事项。
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审计报告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报告涵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3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结果,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84,857.73万元,评估增值55,500.77万元,增值率42.91%。评估范围包括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涉及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预案相关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用于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乌兰察布京大1500MW“风光火储一体化”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十堰热电40%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京能集团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且不高于25亿元。本次发行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用于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乌兰察布京大1500MW“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收购十堰热电40%股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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