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7日收盘,ST长园(600525)报收于4.77元,下跌3.25%,换手率1.12%,成交量14.81万手,成交额7131.18万元。
7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21.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326.6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1294.93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议案获得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韦晓路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9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5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七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及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与公告方式、合并分立减资增资及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治理结构及相关决策程序,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完善了内部控制与信息披露要求。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责、议事程序及决策权限。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2名职工代表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行使包括制定财务预算、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审议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涉及重大资产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需经董事会特别决议通过。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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