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7日收盘,超捷股份(301005)报收于68.72元,下跌11.11%,换手率5.58%,成交量10.27万手,成交额7.4亿元。
7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342.63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3820.8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1.22亿元,占总成交额0.0%。
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由134,261,011股变更为187,965,415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预计向浙江法保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法保智联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不超过4,000万元;审议通过多项管理制度制定与修订事项;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6年8月3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8日,登记时间为7月30日;审议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其中修改《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134,261,011股增至187,965,415股,注册资本由134,261,011.00元变更为187,965,415.00元;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步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部分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子公司上海超捷智法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与浙江法保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法保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交易内容为销售产品,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法保网与法保智联为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企业,具备履约能力;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审计部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工作机构,独立行使监督权;审计范围覆盖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收支与经营活动;制度规定审计程序、职业道德要求、问题整改跟踪及后续审计机制,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责任主体、保密要求、档案管理及违规追责机制;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须通过指定渠道披露,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替代公告义务。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职责分工,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独立性、服务质量及信息安全管理提出要求;规定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明确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限制与轮换要求;年度报告中须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规定解聘或改聘情形及程序。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规范其持股及股份变动行为;明确股份转让禁止情形、买卖股票敏感期限制、短线交易防范、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相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申报身份及持股信息,股份变动须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规定股份增持计划的信息披露、实施进展及结果公告要求,以及账户管理与责任追究机制。
2026年7月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965,415.00元;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规范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权与议事规则;涵盖股份发行、转让、回购,利润分配政策,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规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包括交易事项、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项及其他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情形;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要求知悉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强调信息保密义务及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责任追究。
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监督内审工作、评估内控有效性、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执行机构。
2026年7月17日公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新月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本金限额1,000万元,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该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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