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6日收盘,三环集团(300408)报收于106.86元,下跌6.75%,换手率3.06%,成交量57.23万手,成交额62.61亿元。
7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8亿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51亿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3.57亿元,占总成交额0.0%。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张万镇、李钢、马艳红、邱基华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蒋利军、苏彦奇、黄斯颖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交所审核。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包括选举第十二届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修改公司章程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并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9日。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苏彦奇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或禁入措施,且在最近三年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记录。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蒋利军作为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斯颖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承诺所提交的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黄斯颖作为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声明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不属于公务员或受限制任职人员,且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期货相关处罚或纪律处分。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蒋利军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提供相关服务,最近三年未受处罚或公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任职未超过六年。
苏彦奇作为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本人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中纪委等相关规定。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不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名张万镇、李钢、马艳红、邱基华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蒋利军、苏彦奇、黄斯颖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7月修订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涵盖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与财务资助等内容,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已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并完成相关备案登记。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