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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通利:公司已在深交所上市,不具备重点小巨人企业的申报条件

证券之星消息,维通利(001393)07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重点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每年工信部分批评审,2026-2027存在申报窗口期,请问公司有计划申报参评吗?

维通利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①关于重点小巨人企业,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通知,申报对象条件之一为: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北京市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已在深交所上市,不具备重点小巨人企业的申报条件。②关于制造业单项冠军,公司持续关注相关工作进展,待官方启动,将积极参与。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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