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5日收盘,峰璟股份(002662)报收于3.32元,上涨0.91%,换手率1.3%,成交量19.51万手,成交额6447.74万元。
7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01.3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000.59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1501.94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00万元至3,3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0.53%至80.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00.00万元至900.00万元,同比下降91.56%至94.37%。业绩下降主要因传统燃油车需求萎缩、销量下滑,公司配套收入减少,叠加南京工厂新增折旧及运营费用所致。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前两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主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7日。会议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修订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公司名称为峰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保持不变。同时,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相关业务等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涉及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定义、股东会召开方式、董事任职要求等多项内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峰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编制与披露、会议组织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保障,董事及高管应予以配合。董事会秘书任职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要求,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资格。公司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报备。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的副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峰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7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对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公司设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由股东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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