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5日收盘,和元生物(688238)报收于6.8元,上涨1.95%,换手率6.51%,成交量41.74万手,成交额2.87亿元。
7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97.3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318.4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2815.82万元,占总成交额0.0%。
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4日,登记时间为7月27日。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子公司资产抵押贷款及担保、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等;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会议地点为上海市临港新片区沧海路3888号,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和元生物全资子公司和元智造拟向兴业银行申请39,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9,000万元,项目置换贷款不超过30,000万元。和元智造以其位于上海市奉贤区的自有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抵押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46,800万元。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本金不超过3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涉及公司章程中公司英文名称、对外担保决策权限、股东表决权单独计票范围、累积投票制实施条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与责任等,并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治理制度。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需经监管机构审核;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细则还规定了投票、计票、当选原则及特别操作程序。
《公司章程》于2026年7月修订并生效,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64,903.67万元,股份总数为64,903.67万股,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并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利润分配遵循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现金分红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不超过9名董事组成,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至少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表决。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享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须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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