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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资实业:关于同业竞争事项,相关方始终高度重视

证券之星消息,华资实业(600191)07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第十条:【定期报告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者正在履行中的所有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华资会在中报中明确 如何解决同业竞争 吗

华资实业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同业竞争事项,相关方始终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承诺积极推进解决,并将在承诺期限内,遵循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稳步推进相关事项的落实。 公司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谢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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