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盘,益诺思(688710)报收于77.87元,上涨20.0%,涨停,换手率7.56%,成交量6.86万手,成交额5.03亿元。
7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92.3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41.2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233.59万元。
益诺思(688710)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登上沪深交易所2026年7月10日龙虎榜;此次为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为新增制定;其中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为新增,多项工作细则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制度全文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或采购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发生的资金占用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确需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适用情形包括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等;须满足信息未泄露、内幕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由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信息泄露或条件消除时须及时披露。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在财务造假等情形下对绩效薪酬实施追索扣回;按规定披露薪酬信息。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规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持股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及知情人登记备案流程;要求及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按规定报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关联交易、财务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年报、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责任;规定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为重大差错;对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独立于财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活动效率等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须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并披露。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诉求处理等方式加强沟通;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须及时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信息披露承担责任。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限定用于对外披露的投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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