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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新发布《龙源电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2026年7月9日收盘,龙源电力(001289)报收于15.6元,上涨0.19%,换手率0.11%,成交量5.48万手,成交额8543.9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8.1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1.95万元。
  • 机构调研要点:公司计划2026年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450万千瓦,主要为风电项目。
  • 公司公告汇总:龙源电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7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8.19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3.7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1.95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机构调研要点

7月3日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路演活动

  • “十五五”期间,公司重点布局“沙戈荒”大基地、海上风电及深远海项目,深化老旧风电“以大代小”改造,优先发展风电,择优发展光伏;2026年计划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450万千瓦,主要为风电项目。
  •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334.3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9%;其中风电发电量291.4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22%;太阳能发电量47.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13%;风速变化为主要影响因素。
  •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公司总控股装机容量为4627.36万千瓦,其中风电3237.03万千瓦,太阳能1389.71万千瓦,其他可再生能源0.61万千瓦;一季度新增新能源控股装机27.93万千瓦(风电22.30万千瓦,太阳能5.63万千瓦)。
  • 海上风电在运装机275万千瓦;已获取开发指标的海上项目约700万千瓦,分布于江苏、海南、福建、广东等地;海南东方50万千瓦项目已于2025年10月开工,部分机组已并网,计划2026年内全部投产;江苏射阳100万千瓦项目一期29.75万千瓦工程于2026年5月开工;2026年以来,公司中选海南200万千瓦海上风电开发权,并获核准;江苏大丰40万千瓦项目获核准;福建莆田湄洲湾外海40万千瓦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龙源江苏50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获核准备案,并竞得52万千瓦海上风光同场光伏指标。
  • 公司推进算电协同,对接国家“东数西算”布局,按“示范先行、梯次推进、确保盈利”原则培育绿电直连项目,探索并网型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大用户中长期交易、合营共建等模式。
  • 公司将ESG理念嵌入采购策略与管理流程,对供应商在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障及商业道德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慎评估。
  • 2026年一季度核发绿证368.2万张,交易绿证98.8万张,同比增长306%;实行绿证集中统一管理,兼顾集团内部销售与外部拓展。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说明募投项目情况、电力消纳风险、审批进展、销售模式、效益测算、投资构成、折旧摊销影响、资金缺口安排等,并补充披露相关风险;中介机构核查后认为项目符合要求,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龙源电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回复,并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本次发行事项已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注册决定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更新后文件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嘉源律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更新公司主体资格、股本演变、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主要资产、重大债权债务等情况,并就审核问询函所涉同业竞争、资产权属、行政处罚等问题予以回复;意见书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部分资产权属瑕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担任保荐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用于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和“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沙坡头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中信证券出具发行保荐书,确认本次发行类型为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投向海南东方CZ8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及“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风电项目;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用于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和“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沙坡头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公司已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效益及风险进行分析。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请问贵司有“算电协同”业务吗?合并报表内是否已经有直供数据中心的绿电销售?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动新能源电力与智能算力融合发展,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算电协同”纳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绿色电力与算力协同布局。公司紧扣国家政策导向,积极探索绿电直连、算电协同等新能源领域新业态,推进主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了解算力规划,主动对接国家“东数西算”战略布局,全面梳理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及所在省份“十五五”算力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为项目开发打好基础。二是有序培育优质项目,按照“示范先行、梯次推进、确保盈利”原则,结合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布局,选择资源富集、电网条件好的区域择优获取指标。三是灵活运用开发模式,积极探索并网型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大用户中长期交易、合营共建等多种路径。公司当前尚无已投运的算电协同项目。

投资者: 贵司港股已于26年5月4日宣告除净,而A股还只是分配预案,尚需股东会批准。港股分红不需股东会批准吗?还是港股和A股股东会不同?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同时适用于A股和H股,已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由于A股和H股市场规则不同,除权(除净)日和股权登记日有所不同,但派息金额和实施进度两地市场保持一致。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 您好,截止6.17公司有多少股东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相关信息请参看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定期报告。

投资者: 2025年4季度,公司单季营业成本从3季度的约43亿提高至62亿,然后在2026年1季度又下滑回45亿。请问波动的原因是什么?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成本波动主要是受年终薪酬发放安排及年度费用结算周期的影响,导致四季度成本阶段性上升。这一变化符合公司经营的季节性特征,也与行业内可比公司的表现基本一致。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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