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9日收盘,凌玮科技(301373)报收于124.41元,上涨7.23%,换手率18.94%,成交量7.72万手,成交额9.49亿元。
7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9.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047.02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1817.67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刘杰为激励对象,对前三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激励计划制定流程和内容合法合规;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委员会同意该激励计划,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3日。会议审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三项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可通过现场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表决。
该办法明确考核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设定2026–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0%、100%;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对应不同归属比例。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依据。
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凌玮科技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确定合规;激励计划内容合法;已履行现阶段必要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确认: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均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且均未在近12个月内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对象名单;本次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总股本20%,单一对象获授未超1%;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董事、高管等激励对象已设定绩效考核指标;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及后续股东大会审议中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凌玮科技拟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0.8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总股本0.38%,其中首次授予32.67万股,预留8.16万股。授予价格为59.88元/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4个月,分三次归属,归属条件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营收为基数,2026–2028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0%、100%)及个人绩效考核。
凌玮科技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40.8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0.38%,首次授予32.67万股,预留8.16万股;激励对象共17人;授予价格为59.88元/股;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以2025年营收为基数,三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0%、100%;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4个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