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9日收盘,中润光学(688307)报收于70.85元,上涨9.93%,换手率6.86%,成交量8.53万手,成交额5.85亿元。
7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05.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444.9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2450.4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事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360.00万元,用于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会议还审议通过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2日。会议审议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共10项,均为特别决议议案,涉及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投资等内容。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为47,247.15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募投项目投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收购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51%股权等。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90.34万元用于股权收购,并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为3亿元。截至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8.516万元。未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7,285,080股,预计募集资金100,360.00万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基于不同盈利假设测算了发行后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并提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经营效益、推进战略发展、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万元,已累计使用43,276.92万元。募投项目包括“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和“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均延期至2026年12月。未变更募投项目,但部分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使用1,690.34万元收购湖南戴斯光电51%股权。截至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8.52万元,闲置资金3,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360.00万元,全部用于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和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围绕公司‘光学镜头+光学元件’双轮驱动战略,提升高端光学产品规模化制造能力与研发能力,推动核心技术产业化,拓展智能移动机器感知、高清拍摄、先进制造、光通信等新兴领域。公司具备技术积累、质量体系和客户基础,项目实施有助于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约10亿元在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自身,资金来源包括募集资金、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项目包含智能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两个子项目,建设期预计24个月完成建设,36个月内投产。本次投资已通过董事会相关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项目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尚需办理立项备案、环评、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公司提示存在土地获取、审批、市场变化、资金筹措等风险。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360.00万元,用于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分别为90,070.00万元和10,290.00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本身,建设周期均为36个月。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后续按规定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符合公司‘光学镜头+光学元件’双轮驱动战略,旨在提升规模化制造能力、研发能力和产业链自主性。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合法合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用于科技创新领域,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规,无挪用或随意变更情形。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措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规定。授权事项程序合法,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润光学拟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旨在提升产能与研发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注册。
中润光学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360.00万元,用于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7,285,08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限售期为6个月。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后续予以置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