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7月9日先锋新材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卢先锋、白瑞琛、熊军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未及时披露2018年卢先锋与贺沁铭签署的控股权转让协议,且在后续公告中未披露实际受让人。卢先锋作为控股股东隐瞒协议签订情况,导致信息披露违规。此外,卢先锋关联方开心投资借款2.5亿元,公司提供担保,该事项亦未披露。监管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卢先锋合计处以600万元罚款,对白瑞琛、熊军分别处以80万元、60万元罚款。
近1年,先锋新材无研报覆盖。
先锋新材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6329.61万元,同比下降25.67%;归母净利润-1062.52万元,同比下降142.45%;扣非净利润-1077.7万元,同比下降444.78%;
先锋新材(300163)主营业务: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阳光面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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