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8日收盘,一心堂(002727)报收于10.29元,上涨0.98%,换手率1.4%,成交量5.51万手,成交额5664.97万元。
7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68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46.5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97.19万元,占总成交额0.0%。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0日。会议审议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同意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成都本草堂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部分被担保企业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存在担保风险。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任免建议,并制定人才储备和董事培训计划。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议案。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会议记录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风险投资的范围、原则、决策审批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及信息保密要求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强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禁止在特定期间开展风险投资,并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风险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信息申报、锁定与解锁、买卖行为及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规定。明确相关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交易,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同时规定了股份锁定、解除限售、减持计划披露及禁止转让情形等内容。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及权利义务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可行使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管理机构、决策流程、投资处置、人事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重大投资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审批部分投资事项。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重大项目的初步评估,投资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制度还规定了投资收回与转让条件、派出董事监事的任职条件与职责,以及子公司的财务报送要求。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内容涵盖内部控制的基础、主要控制活动、财务报告编制、内控实施细则及检查与披露等。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与检查等核心要素。文件详细规定了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子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要求,并明确了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与监督检查机制。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需填写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泄露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为其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候选人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视情况组织后续选举。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制度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的职责,要求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部需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重要事项如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进行重点审计。制度还规定了内部审计的实施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监督管理机制。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过程中,因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工作人员。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审计部负责调查差错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岗、降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标准、流程、责任部门与职责、信息保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内容。制度要求公司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多个方面,并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情形及处理流程。同时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责任,以及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明确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总裁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管,并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对外投资、融资、资产处置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细则还规定了总裁办公会制度、报告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项目实施、变更、监督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使用须符合承诺投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和保荐机构监督。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治理,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或选择性披露。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通过股东会、官网、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调研活动、互动易平台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建立档案保存机制,确保信息沟通合法合规。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设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内部审计制度、审议年度审计计划、监督内控执行、审查财务信息等。涉及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书面报送董事会。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接待机构调研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度明确接待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执行,规定了接待流程、沟通内容、保密要求及禁止行为。公司接待过程中仅限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并要求来访者签署承诺书。接待活动结束后需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指定平台披露。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条件、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尤其对控股股东、关联方及高资产负债率对象的担保设置了严格审批要求。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法务参与合同审查,确保担保行为合法合规。制度还强调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及违规责任。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议事程序。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审议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资产处置等事项的决策权,并设立战略与ESG、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提案需提前提交,表决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决议执行由董事长督促,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主要职责、权利与义务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职业资格。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保障,董事会秘书在履职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并提供相关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考核绩效、监督管理层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情形及生效条件,规定了离职时需办理的工作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要求。离职人员须移交文件、数据、印章等资料,并配合后续核查,必要时接受离任审计。制度强调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未完成的公开承诺,且在法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公司将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包括要求赔偿损失等。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机制等内容。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应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应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股东参会权利。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等,确保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的议案,以及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涉及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为成都本草堂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同等额度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经营资金,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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