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7日收盘,丽臣实业(001218)报收于24.06元,下跌1.72%,换手率2.69%,成交量3.17万手,成交额7717.85万元。
7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8.0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07.63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50.42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72元/股调整为12.16元/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价格调整及授予事项,确定2026年7月7日为授予日,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40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股东会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6年7月7日为授予日,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40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16元/股。
丽臣实业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6年7月3日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12.72元/股调整为12.16元/股;本次调整不涉及其他变更,程序合法合规。
丽臣实业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由12.72元/股调整为12.16元/股,确定2026年7月7日为授予日,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40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丽臣实业于2026年7月7日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40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16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无预留权益;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2025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设定2026年至2028年净利润增长目标;授予条件已满足,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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