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7日收盘,超颖电子(603175)报收于82.69元,下跌3.32%,换手率7.49%,成交量3.41万手,成交额2.84亿元。
7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0.52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960.0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1689.53万元,占总成交额0.0%。
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相关议案,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5%,并授予超额配售权;募集资金将用于产能建设、研发升级、补充营运资金;同时审议通过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制定13项、修订26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相关文件将在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为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其具备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良好诚信记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旨在推进国际化战略、提升资本实力及生产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备案、批准或核准;目前正与中介机构商讨具体工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于2026年7月9日14:00–17:00通过全景路演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高管将就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及可持续发展等话题与投资者交流。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规范股权类与非股权类投资行为,明确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标准,强化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要求及时披露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并建立投资全过程财务、审计及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在内幕信息公开前须登记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交易所;董事会负责档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与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不得泄露、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草案)》,设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规范信息采集、报告流程及重大舆情应对措施;制度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须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一次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规定对外担保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要求对被担保人资信审查并落实反担保;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明确离任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离任后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离任人员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移交资料并签署《离任交接确认书》;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仍须履行保密义务及其他合理期间内的义务。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适用于H股上市后;规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候选人;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三会一层职权与议事规则、利润分配、财务审计、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核心治理制度,强调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非独立董事未兼任管理职务的原则上不领取薪酬;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明确关联(连)人与关联(连)交易定义及范围,规定重大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审核;强调交易应具备商业实质、定价公允,禁止通过非关联化方式规避审议与披露义务。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规定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一名常居香港;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权,并应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出具专项评估意见。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上市后;涵盖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职责分工、信息保密、财务内控、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明确应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重大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草案)》,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原则;规定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上证e互动平台等渠道开展沟通;强调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信息交流公平合规。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草案)》,规定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室,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等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审查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审计室需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提交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对会议召集、通知、提案、表决、决议及记录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程序;对交易审议标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累积投票制等作出规定;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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