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7日收盘,远光软件(002063)报收于5.06元,下跌1.36%,换手率0.92%,成交量16.19万手,成交额8217.16万元。
投资者: 市值管理制度第五章第十五条明确要求触发预警后应当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第六章第十六条规定连续2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达到20%触发预警。请问:第十五条的"应当采取"四个字,具体解释为什么是"分析原因"而不是"召开说明会、回购、增持"?公司是否认为制度中的"应当"二字不具有约束力?如果"应当"可以被解释为"可选择不执行",公司是否考虑修改制度措辞以使其与实际行为一致?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同时通过互动易、电话等渠道积极开展投资者沟通交流,对于回购、增持等市值管理方式,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研判。公司如有涉及披露事项,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信披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谢谢!
投资者: 董秘您好,此前提问公司市值管理、将股价纳入高管考核,您回复仅提及深耕主业、加强宣传,未正面回应核心诉求。本次股东大会薪酬细则超34%中小股东投反对票,根源正是薪酬制度完全不绑定二级市场表现,管理层无需为长期低迷股价承担任何约束。国资委明确要求央企健全市值考核机制,请问公司是否会修订高管薪酬细则,增设市值、股东回报考核指标?有无回购、增持等稳定股价的具体规划,何时落地?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您的建议,对于回购、增持等市值管理方式,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研判。公司如有涉及披露事项,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信披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谢谢!
投资者: 贵司市值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定义收盘价连续20日跌20%触发预警,第十五条要求触发后应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公司仅执行第一款的分析原因但第二款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第三款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未见行动。第四章第十一条第六款明确将股份回购列为市值管理方式。 请问仅完成分析而虚置第二款第三款是否构成第十五条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综合运用是否包括回购如包括为何未见行动。贵司是否公然违背了上市公司诚实守信原则?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同时通过互动易、电话等渠道积极开展投资者沟通交流,对于回购等市值管理方式,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研判,公司如有涉及披露事项,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信披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谢谢!
7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6.32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651.53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1427.85万元,占总成交额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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