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6日收盘,卓锦股份(688701)报收于7.4元,下跌4.02%,换手率1.86%,成交量2.5万手,成交额1884.83万元。
7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4.3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92.3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21.96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英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性,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也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在前十大股东中。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
梅荣武声明被提名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有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梅荣武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无重大失信记录。梅荣武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朱维佳声明被提名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接受其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
王英达声明被提名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未从事财务、法律等服务工作。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朱维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朱治苗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朱治苗声明被提名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其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财务、法律等咨询服务。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将遵守监管要求,独立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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