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6日收盘,翔丰华(300890)报收于31.41元,下跌4.5%,换手率5.16%,成交量5.64万手,成交额1.81亿元。
7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3.1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850.62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727.46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翔丰华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用于年产9.3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国泰海通证券出具上市保荐书,确认翔丰华主营业务为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用于年产9.3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锁定期6个月;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翔丰华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用于年产9.3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将投向主营业务,提升产能规模与产品结构。
翔丰华于2026年7月3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受理翔丰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16号),深交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予以受理;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人,已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9.3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发行人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内部控制有效,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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