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3日收盘,隆华新材(301149)报收于11.5元,下跌2.71%,换手率4.53%,成交量11.85万手,成交额1.35亿元。
7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56.14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142.4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586.27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的财务数据进行补充更新,并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近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再次更新募集说明书、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东吴证券出具上市保荐书,确认隆华新材主营业务为聚醚多元醇和聚酰胺树脂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96,000万元,用于端氨基聚醚技改及环保型聚醚系列建设项目;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上市。
东吴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出具发行保荐书,核查确认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组织机构健全,盈利能力稳定,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同意保荐其可转债发行。
公司就审核问询函所涉经营现金流、净利润下滑原因、供应商集中度、应收账款增长、预付账款及存货增加等问题作出回复;说明现金流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募投项目符合主业方向,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后认为相关情况属实。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说明: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但净利润自2023年以来呈下降趋势,毛利率较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主要受存货增加、应收账款增长及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但不存在重大依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增长与业务发展相匹配,坏账及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募投项目预期效益测算合理,新增折旧对业绩影响已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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