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3日收盘,诚邦股份(603316)报收于21.44元,下跌0.88%,换手率7.57%,成交量20.01万手,成交额4.34亿元。
7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65.94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019.28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946.66万元,占总成交额0.0%。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7月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999.9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半导体存储、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章程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组成及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并履行相应职责。
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放弃授予,激励对象由30人调整为28人,授予数量不变;同意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49.50万份,行权价格13.05元/份;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73.50万股,授予价格8.16元/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6,426.40万元增至26,999.9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6年7月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包括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多项制度修改、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在内的九项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2026年7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2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等九项议案;议案6至9为特别决议,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73.5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6,426.40万元增至26,999.90万元,总股本由26,426.40万股增至26,999.90万股;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依据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7月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并首次授予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0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8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8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73.5万股,授予价格8.16元/股;授予股票期权349.5万份,行权价格13.05元/份;本次授予日为2026年7月3日,授予条件已满足,并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2026年7月3日召开董事会,确定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当日;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349.50万份,行权价格13.05元/份,授予对象18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573.50万股,授予价格8.16元/股,授予对象28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因2名激励对象放弃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30人调整为28人,授予总量不变;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
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相关权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首次授权/授予日为2026年7月3日,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49.50万份,行权价格13.05元/份;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73.50万股,授予价格8.16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次授予后,公司需摊销股份支付费用合计约1.07亿元,分四年计入成本费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
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0人调整为28人,放弃的份额将在其他激励对象间分配,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4月2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1名自然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但系基于二级市场独立判断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自营账户的交易行为亦系基于独立投资策略,未获取内幕信息;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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