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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宇顺电子(002289)7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2.76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截至2026年7月1日收盘,宇顺电子(002289)报收于45.28元,上涨6.54%,换手率2.58%,成交量7.08万手,成交额3.0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2.7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88.17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宇顺电子拟将99,000万元剩余交易对价付款义务无偿转移至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6月29日与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签署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期限36个月;全资子公司宇顺工业智能同步签署1,000万元借款合同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于6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年报及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等全部议案,出席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692%。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7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2.7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388.1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105.4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宇顺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董事高管薪酬相关议案。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宇顺电子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31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692%。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未变更以往决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宇顺电子于2026年6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借款合同,获得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36个月。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同步与中国银行签署1,000万元借款合同。相关事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工业智能已就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宇顺电子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及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7月17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宇顺电子将于2026年7月17日15:00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3日。会议审议《关于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及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至7月16日,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关于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及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宇顺电子拟将尚未支付的99,000万元交易对价付款义务转移至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奉望无偿承接该债务,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公司将在协议生效后15日内支付15,000万元,其余99,000万元由上海奉望在6个月内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降低负债,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及债务转移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宇顺电子已累计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价221,000万元,尚有114,000万元未支付。根据新签署协议,公司将在协议生效后15日内支付15,000万元,其余99,000万元付款义务无偿转移至控股股东上海奉望,由其在6个月内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不存在抽屉协议或追索权安排,不影响标的资产权属完整性。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及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宇顺电子拟将重大资产购买中尚未支付的99,000万元交易对价付款义务转移至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奉望不可撤销地以无偿方式承接该债务,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公司将在协议生效后15日内支付15,000万元,其余款项由上海奉望在6个月内支付。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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