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日收盘,山东药玻(600529)报收于18.36元,下跌0.49%,换手率1.4%,成交量9.3万手,成交额1.69亿元。
7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28.94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064.07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235.13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3,511.88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99,084,233股,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与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及山东耀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发行调整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国药国际和山东耀新将合计认购不超过199,084,233股。发行完成后,国药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持有公司23.08%股份,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药国际,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药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的议案,以及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定价公允,程序合法。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99,084,2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35,118,786.2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国药国际和山东耀新,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药国际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药集团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旨在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支持公司向科技型国际化企业转型,更好服务国家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战略。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及山东耀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3,511.8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国药集团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为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401期J款,期限99天,收益起始日为2026年7月1日,到期日为2026年10月8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未超过6亿元授权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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