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30日收盘,金鹰重工(301048)报收于8.61元,上涨0.35%,换手率0.55%,成交量2.93万手,成交额2509.1万元。
6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88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16.2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68.38万元,占总成交额0.0%。
金鹰重工第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张伟、肖绪明、宋鸿娟、李波、李海浪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茅国伟、李闻一、邬平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及调整公司机构编制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
金鹰重工董事会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于2026年7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8名董事(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
金鹰重工董事会提名茅国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茅国伟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
金鹰重工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名张伟、肖绪明、宋鸿娟、李波、李海浪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茅国伟、李闻一、邬平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段勤涛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共9名董事,任期三年,选举将提交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李闻一作为金鹰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茅国伟作为金鹰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年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任未超过六年。
金鹰重工董事会提名邬平波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邬平波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
金鹰重工董事会提名李闻一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且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公开谴责。
邬平波作为金鹰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提名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金鹰重工召开二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段勤涛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段勤涛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自2022年1月起任职;其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段勤涛任职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金鹰重工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机构编制的议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机关编制进行调整与优化,遵循“重业务、精管理”原则,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平衡管理幅度,明晰机构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能,强化跨部门协同;本次调整不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金鹰重工发布《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总经理办公会为经理层议事决策主要形式,研究决定公司经营落实、董事会授权事项及生产经营管理重要事项;议事范围包括安全生产、人事薪酬、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科研立项、采购方案等;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坚持依法合规、民主集中原则,重要事项需经充分讨论并过半数同意方可决策;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听取工会意见,重大决策前须经合法合规审查及风险评估;决定事项形成决议或纪要,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参会人员须遵守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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